紧急通知: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我区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为了避免影响报考人员资质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前往主管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会计人员关系在本市的报考人员,如会计人员信息未发生变更的,无需重新登记;如原持证人员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则按属地原则进行更新。
对2018年已在本市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且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务必于考试前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否则,将影响报名资质审核。
注:1、登记地址: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107室(仓场路3333号)
2、联系电话:6998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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