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网址和时间是什么?
答:2019年的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付费,报名网站为上海财政网。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0:00至3月15日24:00,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10:00至3月31日24:00。报考人员也可关注“上海财政”、“中华考试网”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先查看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然后再按要求操作。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和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
2.问: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中高级资格考试无纸化考试的要求,2019年本市中、高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只能使用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答题的考试方式。
3.问:什么是“报名承诺、考后审核”?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报名承诺、考后审核”制,即由报考人员承诺完全符合文件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对所有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考试成绩公布后,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考试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先签署承诺书,再依次按流程报名。
4.问:报考人员因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以及考试违规违纪的,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于提交不实信息、伪造报名资质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报名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将相关事项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存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示。
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考办和本市考试管理机构还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问:本次报考对户籍和社会保险有何要求?
答:根据人社部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计算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方可在本市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自行承诺符合全部报名条件。对考试合格人员,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将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数据审验或现场验证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对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违反承诺条款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6.问: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什么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如何登记?何时登记?
答: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
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本市在职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由主管财政部门采集;本市在职在岗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会计人员,由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工作单位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由其工作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采集。
为了避免影响报考人员资质审核,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前往主管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会计人员关系在本市的报考人员,如会计人员信息未发生变更的,无需重新登记;如原持证人员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则按属地原则进行更新。
对2018年已在本市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且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务必于考试前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否则,将影响报名资质审核。
7.问:2018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今年能否在上海报名参加考试?
答:符合2019年报名条件,并且完成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此类人员,今年可在上海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类人员2019年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上海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8.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9号)的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即2019年12月31日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
报考人员至少应完成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年限,等于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减1年。例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应满5年,则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至少完成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会计工作应满4年,则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至少完成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依此类推。
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且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上海财政网—政务大厅—查询中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查询和网络培训”栏目,按要求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显示相关信息后点击“参加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即可进入对应网校参加相关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的报考人员,应先按属地原则进行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再按上述程序参加相关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9.问: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要求?
答: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相应级别的学历要求。
10.问: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今年的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的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毕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全日制学历 报考中级资格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时间要求
全日制学历 |
报考中级资格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时间要求 |
大专 |
2014年12月31日前 |
本科 |
2015年12月31日前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2017年12月31日前 |
硕士 |
2018年12月31日前 |
博士 |
无年限要求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
无年限要求 |
由于全日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故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符合相应级别年限要求的,不能报考今年中级资格考试。
报名时学历为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前已从事会计工作可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但其以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在校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11.问: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才能报考今年的高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今年报考高级资格考试最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即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的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
学历 |
报考高级资格者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的时间要求 |
大专 |
2014年12月31日前 |
本科 |
2014年12月31日前(或者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二年,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 |
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
2016年12月31日前 |
博士 |
2017年12月31日前 |
12.问: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何特殊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相应级别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应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13.问:如何输入姓名中的冷僻字?
答:报考人员姓名有冷僻字无法输入的,进入报名系统后,在姓名中的冷僻字位置,在英文半角状态下输入两个“__”(下划线)代替。在下载打印准考证后,报考人员应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40号楼受理大厅,咨询电话:61969099)进行勘误登记。未勘误登记的,将无法参加考试。
14.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认本人符合全部报考条件。缴费确认后,无法办理退考和退费。
(2)考试报名实行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报名和参加考试。无论境内或境外报考人员,均不得使用护照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系统仅支持IE浏览器。报名时应使用IE浏览器,并按要求进行设置。如使用其他浏览器或未按要求设置IE浏览器,可能会出现无法进入报名系统、无法支付、无法上传照片等异常情况。IE浏览器的具体设置要求,详见报名流程。
(6)所有报考人员应先注册、后报名。对于2018年已注册但没有通过考试或中级资格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今年报考时需要重新注册。中级资格通过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使用2018年报名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明报名,否则成绩无法合并。
(7)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请务必牢记报名注册号和密码,以便查询及修改信息、打印准考证及查询成绩。如果遗忘注册号或登录密码,可在登录界面下方点击“找回注册号”按钮,按要求输入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即可找回。其中,“找回注册号”需要填写证件号码、姓名;“找回密码”还需要填写注册时的联系电话和重置密码安全问题及答案。
(8)在报名期限内,报考人员可在完成缴费前自行修改相关信息。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无法在网上自行修改。
(9)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缴清费用后,方为报名成功,并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未在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
(10)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15.问:网上支付如何操作?是否必须使用报考人员本人的银行卡才能进行网上支付?
答:报考人员凭任何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且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付费流程,进入银联电子支付平台,均可办理网上支付。也就是说,凡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均可办理缴费,并非必须使用报考人员本人的银行卡。网上缴费如有问题,请拨打银联客服专线95534-6。
如因网络等原因重复缴费,银联将在报名结束后自动对账。对同一报考人员的重复缴费,会在一个月左右自动退回原缴费卡。具体到账时间视缴费卡所在银行的结算时间而定。
16.问: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如何报名?
答: 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会计从业年限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等材料原件,于2019年3月23日(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报考。
17.问:如何理解网上报名系统中的 “地市”和“报名点”?
答:报名系统中的“地市”和“报名点”,是指报考人员选择的考场所在行政区。中级资格考试均安排在报考人员所选择行政区的考点,高级资格考场全市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日期、时间场次和考点考场,均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以准考证为准。
18.问: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上传照片的要求和用途是什么?
答:(1)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是审核处理报名照片的工具,只有审核通过的电子照片才能在注册时正常上传。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的照片。请报考人员务必按要求设置操作。
(2)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报考人员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如照片符合要求,将自动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点击“保存照片文件”按钮,保存审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认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通过审核后再上传照片文件,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2018年及以前的照片处理工具,应先卸载并重新下载安装后,方可正常使用。
(3)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放大后使用。
(4)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19.问:报名费与考务费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根据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报考中级资格,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每科应交考务费40元。报名费、考务费均应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支付;报考高级资格,免交报名费和考务费。
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20.问:如何订购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
答: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提示,自愿订购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书款支付、教材配送等与订购考试大纲或考试辅导教材有关的事宜,请直接与相关出版社联系。
21.问:如何领取报名费和考务费收据?
答:本市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起,需要收据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报名注册号,于2019年6月30日前,到所选取的考场所在地区财政局(会计科)指定的地点领取报名费、考务费收据。具体领取地点,请与各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2019年6月30日前未领取收据的,视为放弃。
22.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8月28日10:00至9月3日24:00时限内登录“上海财政网”或关注“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准考证、牢记准考证号,以便查询成绩时使用。
23.问:如果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须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
24.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19年10月19日前,在“上海财政网”等媒体公布本市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请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管理部门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现场提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本市考试管理机构受理汇总后统一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以及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等异常情况,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核结果一般在受理截止日后一个月内反馈考生。
25.问:成绩合格后,中级资格证书或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单如何领取?
答: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可领取中级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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