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时间及地点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广东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时间为12月3日至14日。
(一)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14日,共10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广东省会计考办(广州市环市东路326号1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 45,下午14: 00-17: 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办公。
广东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省高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电话: 020-83170315. 83170540。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省高评委。
(三)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整理后交省高评委会评审,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评审结果公示:
为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 236号), 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评后公示期为7天。对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高评委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署名举报。
省高评委会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申报材料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复核通过人员发放职称证书。根据粤人社发[2018] 86 号文规定,2018年度评审通过取得职称人员,将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职称证书打印和申报材料清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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