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徐财会〔2018〕1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8〕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2018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评审条件及有关说明、收费标准等,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8〕2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评审信息及时传达给申报人员。各县(市)财政部门须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1〕11号)、《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文件的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对送审材料对照“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进行初审,认真核实后,在相关内容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盖章确认。
三、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
徐州市区申报人员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所有申报人都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申报,通过网上申报的所属申报人的纸质评审材料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三区533室,电话83731128)。
各县(市)申报人员按照所在地财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报送。各(县)市财政部门于6月29日将核实确认后的申报材料报市财政局。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可登陆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或徐州会计管理网查询下载。
徐州市财政局
2018年 5月30日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2.江苏省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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