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所有复印件必须签字盖章签署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本通知要求装订成册。
(4)本通知中所需填报的表格均可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申请表格”栏目中下载。
三、关于接收参评人员盲评论文及《单位基本情况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7﹞33号),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对参评人员论文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论文质量。
我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实行论文盲评。参评人员需提供论文代表作1篇(word格式,word文件名: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论文标题+发表刊物+期数,如“省XX集团张XX关于XXX的思考《财务与会计》2017年第3期”。不按规定格式填写文件名的论文不予接收。论文中任何部分不得包含本人工作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包含个人信息的视为舞弊)。截止11月30日未将论文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无论文。
同时,参评人员需提供《参评人员单位基本情况表》扫描件(见附件,格式为JPG、pdf等,文件名:XXX同志基本情况表)。
上述两项资料请参评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7年11月3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hngaokuaipingshen@163.com。
四、关于参评人员面试
我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面试具体安排见湖南会计信息网(初步定于2017年12月中下旬面试)。
为提高职称评价的准确性,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面试设置业绩述职环节,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及近3年来工作学习主要情况。除业绩述职外,面试还将就参评人员材料提出相关问题,由参评人员予以回答。每位参评人员面试时长为10分钟。
五、关于参评人员材料退回
本次评审结果自向社会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参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至省财政厅政务楼二楼会计服务窗口领回参评材料。超过规定期限不领取的,我办不负有保管义务,不承担保管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执行。
附件:参评人员单位基本情况表
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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