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高师评审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请已通过2016年高师评审的人员,于2016年12月1日-9日正常工作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会计处413领取资格证书和相关评审材料;未通过人员也请在同一时间前来领取评审材料。
淮安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30日
相关推荐
- 2019-07-25·广西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
- 2019-07-25·广西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
- 2019-07-25·各省份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专题
- 2019-07-25·各省份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专题
- 2019-07-2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热点推荐»
- 12019-07-25各省份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专题
- 22019-07-25各省份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专题
- 32019-07-252019年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
编辑推荐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
- 在线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