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安排,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我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J77号)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一)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7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0
五、报名组织
我市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不含深圳市)报名前应先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0年3月16-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白底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资格证书),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限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3.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J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有关规定,2020年度广东省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81元/科。
《财务管理》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61元/科。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科,合计90元/科。
七、考务日程
2020年3月16-31日,组织开展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020年8月24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020年9月5-7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2020年10月17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本地考试管理机构可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组织开展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后资格复核所需资料如下: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必要时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地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我市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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