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7年莆田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至28日;网上缴费时间3月25日至3月29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3月25日至3月29日;考试时间9月10日。
2017年莆田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至28日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9-10日举行。现就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莆田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级别
2017年9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二个级别。中级资格考试将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9月9-10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9日 (星期六) |
0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30 经济法 | ||
9月10日 (星期日) |
0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3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10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四、 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一)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一般从考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算起,全日制在校生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其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应扣除其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
2.高级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务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五、报名日期及审核地点
中、高级资格考生应在2017年3月1日至3月28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3月25日至3月29日到报考人员单位所在地财政局进行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缴交考试报名费。
城厢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厢区财政局服务窗口 2272008
荔城区:市行政服务中心荔城区财政局服务窗口 2377010
涵江区: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广电中心旁) 6988606
秀屿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财政窗口 5867773
仙游县: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7990789
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莆田市直单位属地城厢区的考生,选择“城厢区报名点”,单位所在地在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报考考生请选择 “秀屿区”报名点。
高级资格考生报名与审核统一集中“城厢区报名点”。
六、缴费时间及收费标准:现场审核通过并已领取确认回执的考生,应于3月25日至3月29日(全天24小时)期间通过报名网络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收费标准为56元/门。
七、现场审核应提交的材料
(一)中级所需提交的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与报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2寸近期彩照一张。
3、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6年度;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4、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高级所需提交的资料
1、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2、本人的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八、教材征订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高级)考试大纲(2017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中、高级考生可在3月5-30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ps.kjjxjy.com) 进行征订。
九、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时间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莆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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