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技能等级
(一)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四级/中级工
二、鉴定计划
本批次共计划鉴定 1400 人,其中: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五级/初级工400 人、中级/四级工500人;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四级/中级工500人。
三、鉴定对象
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第1.8.1申报条件者。
四、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1日8时—12月14日20时
五、报名方式
登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教育程度。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鉴定: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https://www.chsi.com.cn/)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详见《考生指导手册》)的工作履历,打印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四)鉴定考试承诺书
打印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扫描上传。
(五)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八、鉴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根据准考证日期为准。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本批次鉴定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预约成功短信通知,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无鉴定短信通知的;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5.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十二、联系地址
云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石坝路328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导 航: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备 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承担全省新消防员培训职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营区,请自驾考生将车辆停于附近停车场,步行前往。
附件:《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2月9日
原文地址:http://xfhyjd.119.gov.cn/#/detail/tzgg/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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