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3月批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协会各区联络处、各培训机构及全体考生:
2019年3月批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审核,并制作完成。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 2019年3月批次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上海)站报名,并通过理论、实操考试,成绩均合格(合格人员名单可在上海市消防协会官网查询),且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证书含初、中消防设施操作员(对应原建(构)筑物消防消防员)和初级消防员(对应原灭火救援员)。
二、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分为自取和委托领取两种:
(一)自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并如实填写发放表上的相关信息。
(二)委托领取: 1、委托他人:被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手写授权委托书领取,并如实填写发放表上的相关信息; 2、委托单位: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单位印章的介绍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人手写授权委托书领取。
三、领取时间
(一)各培训机构及考生于1月15日起,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 30分至11: 30分、下午13: 30分至16: 00分到协会各区联络处领取证书,法定节假日和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二)各区联络处于1月14日到鉴定站领取证书。
四、领取地点
全体考生(及学校)请至培训学校所在辖区联络处领取证书,各区联络处具体地址如下:
(一)浦东联络处:浦东大道2330号5号楼203室(银珠大夏),顾建英,021-68557505;
(二)黄浦联络处:汉口路400号华盛大厦707B室,叶慧
芳,021-23033650;
(三)徐汇联络处:桂平路410号漕河泾国际孵化中心B区
421室,张维华,021-64753299;
(四)长宁联络处:长宁区芙蓉江路533号203室,庄海明,
021-61677371;
(五)静安联络处:恒丰路601号2楼2218室,黄亚仙、陈琴,021-63537100;
(六)普陀联络处:中江路889号曹扬商务大厦15楼1517室,晁丽珺、顾明欣,021-62110008等。
具体详情地址请点击>>关于领取2019年3月批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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