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后审查的通知
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结束,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12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9〕30号)要求,由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负责房地产估价师考后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截止到本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成绩均预合格且未参加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12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杭州市下城区百井坊巷77号百井大厦15楼150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要求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审查要求
成绩全部预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二)需提交的资料
1.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一份(考生签名,单位审核盖章);
2.单位盖章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位)证书(使用在职取得的学历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之前取得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电话:0571-85170860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