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后审查的通知
各单位和有关个人:
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结束,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12部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7〕25号)要求,指定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协会进行房地产估价师考后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2017年报名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预合格的考生。往年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绩预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12月26日至28日 9:00-16:30
2、资格审查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百井坊巷77号百井大厦15楼1503办公室
联系人:陈莉燕,联系电话:0571-85170860。
三、资格审查要求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成绩全部预合格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后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2、需提交的资料
(1)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表一份(考生签名,单位审核盖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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