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要求,将对合格考生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以上拟合格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以下材料并于
2017年12月25日前交到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地址:
拉萨市八一路云水谣路口往里200米,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房间),进行考后资格复核。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若逾期未交复核材料的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成绩或取消证书发放。
需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注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验证报告;
3、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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