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设施设备: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电梯、电气等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及性能。
6. 装饰装修:是毛坯还是粗装修、精装修。说明外墙面、内墙面、顶棚、室内地面、门窗等部位的装饰装修标准和程度,所用材料或饰物的质量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等。
7.防水、保温、隔热、隔音、通风、采光、日照。 8.层高和室内净高。
9. 空间布局:空间分区及各个空间的交通流线是否合理,并附房产平面图、户型图等说明。
⒑年龄(屋龄、房龄)和设计使用年限。年龄:开(竣)工日期。至少说明:建成年份(年代)。
11.维修养护情况及完损程度:地基的稳固性、沉降情况(沉降是否均匀及其程度),地面、墙面、门窗等的破损情况等。
12. 其他:说明可间接反映建筑物实物状况的有关情况,如建设单位(开发商)、建筑师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或姓名、资质或资格、信誉、品牌等。在建工程或期房:工程进度(如正负零、结构某层,还是结构封顶)、预计竣工日期、预计交付日期等。
四、房地产权益状况描述
㈠土地权益状况
1.土地所有权: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由谁行使。如估价对象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委××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⑴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及其权利人。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还是划拨。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及其起止年月日、可否续期。⑵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及共有人。按份共有:每个人享有的份额。
3.土地使用管制:是农用地还是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包括:⑴用途;⑵容积率;⑶建筑密度;⑷绿地率;⑸建筑高度;⑹建筑后退红线距离;⑺建筑间距;⑻交通出入口方位;⑼停车泊位;⑽建筑体量、体型、色彩;⑾地面标高;⑿其他要求,如规定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有关法律了、法规的规定。
㈡建筑物权益状况
⒈房屋所有权:⑴房屋所有权人。⑵房屋所有权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完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及共有人。按份共有:每个人享有的份额。
⒉出租或占用情况:有无出租、占用。已出租的: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水平等。
3.其他权利设立情况:是否设立了抵押权、地役权等。
4.其他特殊情况:说明:①是否达到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转让条件。②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或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③是否有拖欠建设工程价款。④是否已依法公告列入征收、征用范围。⑤是否被依法查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以其他形式限制。⑥是否房屋建设等手续不齐全。⑦是否房屋所有权不明确或归属有争议。⑧是否为临时建筑。为临时建筑的,批准期限是多长,是否已超过了批准期限。⑨是否为违法、违章建筑。
5.其他:物业管理情况,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费标准、管理规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