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25日
根据“辽宁人事考试网2019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通知”可知2019年辽宁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25日下午18:00。详情如下:
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报名条件中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9年年底。
(三)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用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为报考考区(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盖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老考生(2018年在辽宁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系统即时审核)。
3.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核点详见附件)。
(1)选择审核点为盘锦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登记表2份,选择其他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
(六)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8月12日9:00 —8月25日24:00 |
网上报名 |
登录《辽宁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
8月12日—8月26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
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
按本文件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
8月12日9:00 —8月27日24:00 |
网上缴费 |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
10月11日9:00 —10月18日24:00 |
下载打印 准考证 |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
考试费用
(一)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执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18〕59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9元/科。
(四)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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