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房执考办发〔2019〕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19〕1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及其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10月19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20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7.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日9:00至8月26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gjskshn.cirea.net.cn),按操作说明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
报名照片将用于打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以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时慎重选用。考生信息在网上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提交。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的考生在选择“报名地市”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所在省辖市。
2. 资格审查、交费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原保留成绩考生只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考试费用,无需现场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如下:
(1)《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实践经历证明1份;
(5)满足报考条件6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报名,提供以上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交纳考务费。省直考生由单位统一携带报名材料和《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于8月21日—22日到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锦绣路交汇处伟业国际A座50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交纳考务费。
(三)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5元。根据原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计收〔2005〕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每人交报名费20元。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8月27日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gjskshn.cirea.net.cn)查询是否报名成功,并于10月14日至18日打印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二)《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此科目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外其他三科可携带),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章)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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