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号52开头的考生应提交材料:
1、报名表原件。报名表“单位意见”栏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法定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学位证书原件(中专、大专学历不提供);
5、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证明请按《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年限证明(模板)》出具(详见附件1-1),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的工作经历须具有房地产估价实务资质的机构出具,并随附该机构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号非52开头的考生除提交上述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一项:
1、贵州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具备贵州户籍的考生提供);
2、贵州省企业交纳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原件,时间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连续一年(身份证号非52开头且无贵州户籍的的考生提供)。
附件1-1 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年限证明(模板).xls
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年限证明(模板) | ||
同志,身份证号 工作经历如下: | ||
从事房地产估价相关工作起至年月 | 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起至年月 | 工作单位 |
年 月- 年 月 | 年 月- 年 月 | 单位(盖章) |
年 月- 年 月 | 年 月- 年 月 | 单位(盖章) |
年 月- 年 月 | 年 月- 年 月 | 单位(盖章) |
年 月- 年 月 | 年 月- 年 月 | 单位(盖章) |
年 月- 年 月 | 年 月- 年 月 | 单位(盖章) |
备注: 1、“工作单位”列若为一个单位,只需盖一个公章,若涉及多个单位,则每个单位都需盖章。 2、出具“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证明的单位,需随附该盖章单位的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年限证明满足报考条件即可,无需出具所有工作经历。 4、本表任何栏目内容,涂改无效。本页不够可另行附页添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