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8号),现将我省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4个科目。
10月14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
10月15日 |
上午 |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下午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类学科和专业。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上午9:00—7月1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程序
2017年报考人员需逐项完成以下程序,方取得报名成功:
1、网上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及网上预约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 4、缴纳考试费 5、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
(1)照片处理
报名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将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修改为JPG格式且长宽比为1.2比1.5,大小10-30KB之间。
(2)报名
①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7月5日9:00~7月11日16:00前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网上报名.成绩查询”栏目下点击进入“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②所有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2、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及网上预约:
(1)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自本年度起调整为考前现场资格审查(含老考生),即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才能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的考生直接颁发资格证书。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网上报名,成绩查询”栏目下,点击"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进入系统页面后,按照页面上“操作说明”提示的方法和步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并预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打印预约审查单,按预约时间携带好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3日;
(3)现场资格审查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土力学楼。
(4)现场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360006。
4、缴纳考试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7月17日16:00前在“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上进行缴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保管好缴费订单号,订单号是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唯一凭据。
5、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7年10月9日至13日登录“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及要求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科目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考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考试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试所需使用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三)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用按60元/科收取。
(二)发票开具时间
发票按单位统一开具,请于2017年7月17日- 7月21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05室开具。
六、考场设置
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1、成绩公布
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上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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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八、考后考生信息修改事宜
应考人员申请修改信息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执行。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附件:1.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