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人事考试网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考务通知”可知,广西2016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0日10∶00至2016年10月16日14∶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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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类型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主、客观题混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主、客观题混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主观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6年10月15日 |
上午0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
2016年10月16日 |
上午0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应试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换使用。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场设置
本次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实行2年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考试辅导教材,考生可直接>>>点击购买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