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后在线人工核查的通知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和合格标准已公布,根据《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38号)要求,考后在线人工核查通知如下:
一、在线核查对象及方式
核查对象:惠州市全科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附件1)。
核查方式:成绩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本人所需提交的考后复核材料,无需到现场提交。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惠州市考生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负责。
二、在线核查时间
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
三、核查内容
报考条件按照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附件2)执行,核查需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位)证书的扫描件各一份。
2.符合房地产估价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报考条件里的1-4项材料外,还须提交:①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一份;②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彩色扫描件一份。
3.香港、澳门居民应上传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扫描件各一份。
4.台湾居民应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扫描件各一份。
四、其它事项
1.该考试在线人工核查实行网上提交复核材料,考生只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182.92.48.72:82)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登录信息须与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
2.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惠州市 201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