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9〕47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通知,现将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9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四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资格证书办理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实现人社服务“不来即享”工作目标,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网上受理、快递送达的服务要求,合格人员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站“资格证书办理”栏目(http://gansu.nomax.vip/bas/)在线注册后,选择“邮寄服务”或“现场领取”。证书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合格人员长期接受监督举报,凡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合格资格,对涉及的有关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