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2 开发商房地产商从项目公司到大型的跨国公司有许多种类型。其目的很明确,即通过实施开发过程获取利润。房地产商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开发的物业是出售还是作为一项长期投资。许多小型房地产商大都是将开发的物业出售,以迅速积累资本,而随着其资本的扩大,这些开发商也会逐渐成为物业的拥有者或投资者,即经历所谓的“资产固化”过程,逐渐向中型、大型开发商过渡。当然,对于居住物业来说,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开发完毕后。一般都用来销售,这是由居住物业的消费特性所决定的。房地产商所承担的开发项目类型也有很大差别。有些开发商对某些特定的开发类型(如商场或住宅)或在某一特定的地区搞开发有专长,而另外一些公司则可能宁愿将其开发风险分散于不同的开发类型和地点上,还有些开发商所开发的物业类型很专一但地域分布却很广甚至是国际性的。总之,开发商根据自己的特点、实力和经验,所选择的经营方针有很大差别。开发商的经营管理风格也有较大差异。有些开发商从规划设计到租售阶段,均聘请专业顾问机构提供服务;而有些开发商则从规划设计到房屋租售乃至物业管理,均由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