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发〔2019〕41 号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19 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建设部、人事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职改办字〔1995〕010 号),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 2019 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房执考办发〔2019〕1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19 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 8 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5 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 6 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4 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 4 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3 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2 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 10 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 6 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及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9日 |
0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
10月20日 |
0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
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外,其他 3 个科目考试还须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 5 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报名期间,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真实性。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流程
1.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余视为“首次报考人员”。
2.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至 9 月 4 日登录北京人事考试网,以下简称 “ 人事考试频道”),按照系统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点击进入>>>北京人事考试网2019北京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入口
3.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9 年8 月 23 日8 月 28 日 |
登录人事考试频道,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有误,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 |
网上 填报信息 | ||
上传照片及审核 |
1.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时慎重选用。jpg 或 jpeg,像素为 295px×413px,大小为 35-100KB,底色为白色。 | |
打印审核表 本人签名 |
1.使用 A4 纸下载打印《北京地区 2019 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报考人员在《审核表》本人签名处签名; | |
2019 年8 月 28 日-8 月 29 日9:00-12:0014:00-17:00 |
现场资格审核
|
持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点地址:朝阳区将台路 5 号院 15 号楼 D 座 1 层 |
2019 年8 月 30 日-9 月 4 日 |
网上缴费 |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
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1)《审核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持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还须携带学位证书原件;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原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原件。
(4)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原件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证书原件。
4.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均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18 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 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收费票据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 2 个小时管理,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 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 1321 号)规定,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5 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69 元。
(五)各科目的考试范围及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发放等事宜可在人事考试频道查询。(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
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 年 8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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