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假设开发法及其运用
第一节 假设开发法概述
假设开发法的含义:
简要地说,假设开发法是根据估价对象语气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具体地说,假设开发法是预测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和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然后将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假设开发法的本质与收益法相同,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收益(具体为预测的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预测的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后的余额)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的价值。
假设开发法是一种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在中国现阶段房地产开发活动较多的情况下,得到了广泛应用。
假设开发法的理论依据:
假设开发法的理论依据与收益法相同,是预期原理。假设开发法估价的基本思路用这样一个例子可以较好地反映出来。该例子是模拟一个典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平竞争、土地由出价最高者获得的土地市场上取得一块房地产开发用地,是如何思考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的:
假如有一块房地产开发用地要出让或转让,同时有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想得到它,作为其中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愿意出价多少?首先,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深入调查、分析该块土地的内外部状况和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如该块土地的位置、四至、面积(包括规划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和代征地面积)、形状、地形、地势、地基(工程地质)、土壤、开发程度、交通条件、周围环境和景观、规划条件(如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等要求)和将拥有的土地权利等。
其次,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调查、分析得到的该块土地的内外部状况和当地的房地产市场状况,研究、判断该块土地的最高最佳利用,即在规划允许的范围内最适宜做何种用途、建筑规模多大、什么档次。例如,是建住宅还是建写字楼或商场、酒店;如果建住宅,是建普通住宅还是建高档公寓或别墅。
接下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预测在未来适当的时候销售(包括预售、建成后销售)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格将是多少;在取得该块土地时作为买方需要缴纳的契税等"取得税费"将是多少;为了开发和售出该房地产,支出将是多少,包括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投入的资金有些是自己的,有些是向银行借的,有些还可能是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获得的,但都要计算利息,因为借入的资金要支付利息,自有的资金要考虑其机会成本);在出售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时作为卖方需要缴纳的营业税等"销售税费"将是多少。此外,还不能忘了要获取开发利润。但期望所获取的开发利润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因为过高就会导致出价较低,从而在取得该块土地的竞争中将得不到它;过低(如低于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正常利润,或者低于将有关资金、时间和精力投到其他方面所能获得的利润)还不如将有关资金、时间和精力投到其他方面,这是基于机会成本的考虑。
假设开发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假设开发法适用的估价对象不仅是上述房地产开发用地,凡是具有开发或再开发潜力且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可以采用市场法、收益法等方法求取的房地产,都适用假设开发法估价,包括可供开发的土地(包括生地、毛地、熟地,典型的是各种房地产开发用地)、在建工程(或称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可重新改造或改变用途的旧房(包括改建、扩建、重新装饰装修等。如果是重建,则属于毛地的范畴)。以下把这类房地产统称为"待开发房地产"。
应有规划条件但规划条件尚不明确的待开发房地产,难以采用假设开发法估价。因为在该房地产的法定开发利用前提尚不确定的情况下,其价值也就不能确定。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需要估价,则可以通过咨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机构、专家的意见,或者参照周边土地的规划条件等方式,推测其最可能的规划条件,然后据此进行估价,但必须将该推测的最可能的规划条件作为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特别提示,说明它是如何推测出的(即要进行可靠性分析),以及它对估价结果的影响或估价结果对它的依赖性(包括它的变化将会导致的估价结果变化,类似于要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估中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开发法除了适用于房地产估价,还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析的常用方法之一。假设开发法用于房地产估价与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析的主要不同之处是:在选取有关参数和测算有关数值时,房地产估价是站在一个典型的投资者的立场上,而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析是站在某个特定的投资者的立场上。
假设开发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
在实际估价中,假设开发法测算结果的可靠程度,关键取决于以下两个预测:①是否根据房地产估价的合法原则和最高最佳利用原则,正确判断了估价对象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包括用途、建筑规模、档次等);②是否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正确预测了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以下简称开发完成后的价值)。由于这两个预测包含着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假设开发法有时被指责为较粗糙,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这一点也可以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都是采用假设开发法测算报价或出价,但不同的竞买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常常相差悬殊中反映出来。当然,各个竞买者在测算其报价或出价时所依据的自身条件以及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可能不同,因为其测算结果本质上是投资价值而不是市场价值。另外,准确地预测后续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以下简称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也有较大的难度。不过,当估价对象具有潜在的开发价值时,假设开发法几乎是最主要且实用的一种估价方法。
假设开发法测算结果的准确与否,除了取决于对假设开发法本身掌握得如何,还要求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包括:①要有一套统一、严谨及健全的房地产法规;②要有一个明朗、稳定及长远的房地产政策,包括有一个长远、公开的土地供应计划;③要有一个全面、连续及开放的房地产信息资料库,包括有一个清晰、全面的有关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税费清单或目录。如果这些条件不够具备,在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时会使本来就难以预测的房地产市场的客观方面,人为地掺人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使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变得更加不可捉摸,从而对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以及后续必要支出的预测也就更加困难。
假设开发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一般分为6个步骤:①调查、分析待开发房地产状况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②选取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确定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状况;③预测后续开发经营期;④预测开发完成后的价值;⑤预测后续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⑥测算待开发房地产价值。
下面以评估政府有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价格为例,说明如何调查、分析待开发房地产状况和选取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其他步骤的内容将在后面分节介绍。
在中国现行土地使用制度下,政府有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主要是房地产开发用地,它可能是熟地,也可能是毛地或生地。政府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四种。无论是采取哪种出让方式,政府都需要对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估价,以确定其招标底价、拍卖底价 (保留价)、挂牌底价、协议出让最低价或者做到心中有数;投标人、竞买人、土地使用者也需要对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估价,以确定其报价或出价。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使用期限等限制条件,通常政府在事先已明确,投标人、竞买人、土地使用者如果取得了该类土地,只能在政府的这些限制条件下开发利用。因此,政府的这些限制条件,也是评估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价值时必须遵守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