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会计实操 >> 主管会计 >> 财务报表编制 >> 文章内容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基础》重点讲义:财产清查概述

考试网   [2017年3月20日]  【

  第八章 财产清查

  第一节 财产清查概述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及分类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了解)

  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核对确定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

  (二)分类

  1.按范围分:(1)全面清查——范围广,参加的人员多,

  需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有:1、编制年末报表

  2、单位撤销,分立或合并

  ★ ★ ★ 3、中外合资,国内联营

  4、开展清产核算

  5、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

  ★多选 (2)局部清查——范围小参加人员少,专业性较强,主要清查对象是流动性较大财产★★

清查对象

库存现金(出纳人)

银行存款和借款

实物资产

债权债务

具体要求

每日清点一次

每月核对一次

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二次

  2.按时间分(1)定期清查——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清查对象不定

  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临时清查——清查对象是局部清查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了解)

  1、查明实有数量

  2、查明保管情况

  3、查明库存和使用情况

  三、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了解)

  1、建立财产清查组织—人员培训—确定清查对象—制定方案—确定数量—确定质量—填制盘存清单—出报告

  四、财产盘存制度

  (一)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

  1、实地盘存制(定期盘存制、以存计销制)

  特点:只计增加,不计减少★★★(根据实际盘存数来倒推当月财产减少数)期初数在账上,期末数靠盘点,发出数靠计算

  本期发出数 = 期初结存数 + 本期增加合计数 – 期末盘点结存数

  期末财产物资库存数确定一般分两个步骤: 1 .确定盘存数,盘存结果要填制“盘存单”

  2.调整盘存数量

  调整计算公式为:实际库存数量 = 盘点数 + 已提未销数 – 已销未提数

  采用实地盘存制 优点:核算工作比较简单

  不必逐笔登记存货减少业务

  缺点: 无法结算出日常的账面余额

  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日常财物的账面结存额和溢缺情况

  手续不严密,不利于管理

  适用范围:价值低,品种杂,进出频繁的商品或材料物资

  2、永续盘存制(账面盘存制)

  特点:根据会计凭证逐笔或逐日在有关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并随时结算出结存数★★,即:

  账面期末数 = 账面期初结存数 + 本期增加数 – 本期发出数

  采用永续盘存制 优点:从数理和金额上进行双重控制

  可随进反映出财物的收发和结存

  加强了地财物的管理

  缺点:其明细分类核算工作量

  采用此制度也可能发生账实不符(如变质、损坏、丢失等)所以仍需对财物进行清查盘点

  注: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均需进行实地盘点,但两者盘点目的不同,前者为达到账实一致,后者是为倒算出发出数。★★

  (二)各项财产物资账面结存金额的方法

  账面结存金额 = 各项财物的账面结存数量×该财物的单位成本

责编:liujianting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