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一、信息变更办理时间:
3月7日、14日、28日
4月6日、25日
5月9日、30日
6月20日
7月11日、27日
8月22日
9月12日、27日
10月25日
11月7日、29日
12月19日
二、信息变更办理地点:财政大厦313室
三、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信息变更的项目,全部通过“辽宁会计网”进行网上申请变更。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一)“手机号码”的变更:
1、首次进行信息变更的人员需进行注册时手机号码有变化的,如果系统提示出来的手机号码是原11位的手机号码,可自行在网上进行“重置手机号”的操作进行变更;如果系统提示出来的手机号码是7位号码或“无预留手机号码”,请拨打电话2837820、2830087,由工作人员进行变更。
2、如果已网上注册人员的手机号码变更,登录变更程序后在个人信息页面进行变更即可。
(二)个人信息中的重要资料,如全日制学历、学位、毕业时间;非全日制学历、学位、毕业时间;工作单位、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从事会计工作岗位及时间;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取得时间、证书号码等信息。
上述这些信息的变更,持证人员须到“辽宁会计网”进行信息变更。根据变更的流程进行信息提交,然后在变更办理时间,持所变更项目相关的证件资料到财政部门办理确认审核方能生效。
所变更项目相关的证件资料(
1)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的变更,需提供证书原件;
(2)从事会计工作岗位及时间的变更需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原件;
(3)单位的变更或无单位变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注意:学历的变更,只能由原来的以前取得的低学历向高学历变更。如:原来信息中学历是“大专”,只能变更为大专取得日期后的“本科”学历,而不可以变更为“中专”学历。
三、个人信息中的民族、政治面貌、单位地址等项目,持证人员如需变更,登录“辽宁会计网”进行网上变更,直接保存即可生效,无需到财政部门时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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