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贵州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外省户籍的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4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9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2.尚未毕业的在读大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