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25号)和《2018年“省考”笔试成绩公布通知》精神以及《2018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8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比例,海盐县各级机关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海盐县公安局人民警察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入围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3月12日上午9:30-11:15到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结束后公布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并在测评合格人员中,按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请入围面试人员于3月21日9:00-16:00到海盐县人力资源市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2.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请于3月21日9:00—16:00到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即领取《面试通知书》。咨询电话:0573-86035228。
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1.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附件2)和《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两表请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
2.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若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培养生要求相同。)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海盐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海盐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报考选调生村官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考试录用系统的页面上有)等其他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 ,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请提供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或工作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其它要求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者,请来电或来人告知(联系地址: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6035228)。
2.凡对本通知中所附附件2不能下载打印的考生,可于资格复审当天领取相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同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中 共 海 盐 县 委 组 织 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