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条件
一、选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在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 12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三好学生”;
(四)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公告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三)学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三、选聘数量
2016年全省共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627名(具体见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