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日志”跟踪制。要求大学生村官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制订个人年度工作计划,在日常工作中记好工作日志,形成完整的任职工作日志,做到周小结、月总结、季汇报。区委组织部定期调阅大学生村官工作日志,并作为跟踪考察和年度考核大学生村官的重要依据。
二是实行考核评议制。坚持对大学生村官半年一考评,一年一考核,聘期总考核。考核的形式包括群众代表测评、乡镇量化评分等内容。考核中,组织村“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民主评议,由所在乡(镇)、村党组织加注意见后统一上报区委组织部,并依据平时督查情况评出等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表彰。
三是实行日常考勤制。大学生村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请假一周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一周以上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区委组织部不定期对大学生村官的到岗情况进行抽查,凡发现无故不到岗一次者,提出批评;无故不到岗两次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无故不到岗三次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