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事考试网2016年太原市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第4号)
太原市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报考志愿和面试成绩,确定刘睿等78名考生为考察对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考察办法
(一)考察内容
1、驻村见习。2016年7月4日至12日,在娄烦县组织考察对象参加驻村见习。驻村见习评分按量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与驻村见习评分,按照6:4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调阅档案。考察对象所在院校将考生学籍档案、党员档案送交太原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3、就业协议书。考察对象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为大学生村官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在校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的;
3、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三)有关要求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7月3日下午2:30在市委南门(新建路81号)统一乘车前往见习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于7月18日前将考生学籍档案、党员档案、就业协议书等有关考察材料送太原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未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请自行带好生活必需品。驻村见习期间,不得请假、不得探视。如有违纪违法的,或出现无故外出,或不服从见习安排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二)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太原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咨询电话0351-4225780。
(三)请考生注意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查询选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