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口公安分局在公安改革工作中启动了“村官警务”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公安机关专群结合方针的有效途径。
由河口区委组织部、河口公安分局严格按标准选派,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先期试点选派20名公安民警担任14个薄弱村、6个重点村的农村党支部副书记。根据试点推进情况,逐步推广公安民警兼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工作。明确“村官”民警在履行好警务工作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承担建强基层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治安管理、宣传政策法规、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督导平安建设等7项工作职责。对“村官”民警实行双重管理,日常业务管理以所属公安基层单位为主,同时接受所在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
截至目前,选派民警已参加兼任村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60场次,参加村支部会议39场次,帮助村“两委”规范组织生活,激活了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据统计,选派的民警走访辖区老党员99名,走访群众415户,收集社情信息96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起,化解纠纷29起。选派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的民警,在社区、农村工作中,掌握了村情民意,积累了工作经验,与群众心联心,结成一家人。推行的这一改革,成为公安机关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模式,成为顺应人民群众需求和维护稳定形势的一项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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