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探索村官工作长效机制 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
咸阳市对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和陕西省委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各项规定待遇基础上,以锻炼培养为目标,以解决服务期满出路问题为关键,探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选聘、管理、考核、转岗机制,有效促进了大学生村官的健康成长,有力地推动了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全面落实各项待遇,确保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安心工作。 该市专题研究决定,市财政全额承担市县共同承担配套补贴,县市区财政承担为大学生村官办理五类保险所需资金。近年来,该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及时将大学生村官补贴从每人每年1.8万元调整到目前的每人每年3.3万元,并按时足额发放边远山区补贴和新任村官一次性安置费。各县市区都按照省、市委要求,为大学生村官统一办理了补贴银行卡,并及时为大学生村官办理了各类保险。市委组织部还通过设立村官“QQ群”和咨询电话,专门印发《咸阳市大学生村官手册》等措施,详细解读和宣传大学生村官有关政策,及时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确保了大学生村官在基层安心工作。
强化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能力和水平。 市、县两级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训农村(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纠纷调解技巧、农村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不断提升大学生村官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委组织部除每年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外,还积极组织了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先后组织培训26场次,培训村官2800多人次。县市区还针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组织他们参加技能培训、基地实践和外训学习,拓宽知识面、提高实践技能,先后开展各类培训150余场次3700多人次,帮助进行职业规划,选择发展方向。
强化锻炼培养,不断加快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步伐。 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在工作中成长。一是大学生村官一律到村(社区)任职,各级不得截留借调,把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工作作为对大学生村官本人考核的一种形式,也作为对镇(办)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并在日常工作中随机抽查,对违反规定借调截留大学生村官的责令镇(办)党委立即整改,并向县市区委组织部做出书面检查,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相应扣减分值。按照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要求中共党员大学生村官一律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其他人员一律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并结合大学生村官个人特长,在村“两委”给予分工。工作中,该市探索了大学生村官任职双向选择制度,新村官任职满一个月后,由村级组织和大学生村官进行二次选择,确保人岗相适宜,最大程度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对任职满一年后,县市区委组织部和镇党委及时组织人员对大学生村官工作进行考核,对能力突出、工作出色、群众认可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及时推荐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并担任副职以上职务。近年来,该市先后有21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6名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600多人担任村“两委”副职或委员职务,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基层干部结构。实行多岗位锻炼,在做好任职村工作的基础上,镇办每年都组织大学生村官参与镇办重点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分批次组织大学生村官在县直部门管制锻炼和跟班学习,部分县市区组织大学生村官在本地产业示范园、创业基地、大中型企业等进行体验式培训,在工作中锻炼、提高大学生村官综合能力。近年来,各县市区先后组织800多人参与多岗锻炼,达到了在实践中锻炼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四是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市委组织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实施意见》,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一站式”服务,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市共创办市级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园5个、县级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园37个。
建章立制,确保大学生村官规范管理。 该市先后制定印发了《咸阳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咸阳市选聘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咸阳市大学生村官述职评议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请销假、年度考核、辞职辞退等进行了规范,确保了大学生村官管理有章可循。近年来,该市还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大学生村官任职双向选择制度、结对帮扶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异地调整制度、考核转岗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稳定了大学生村官队伍,基本实现了大学生村官管理有序、规范、健康的目标。
多渠道流动,激发大学生村官队伍活力。 针对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出路不明确容易产生心理困惑与思想波动的现实,该市按照中央出台的大学生村官“五条出路”政策要求,结合咸阳实际,推行“五个一批、多元发展”的工作模式(定向招录安置一批、选拔优秀留任一批、破格提拔任用一批、支持应聘分流一批,考核转岗兜底安置一批),积极打通向上考录、向内转岗、向外发展的流动渠道,形成了选人、用人、留人的人才培养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