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大学生村官待遇及保障政策
据“2016年海南省大学生村官考试简章”可知:2016年海南省大学生村官待遇及保障政策如下:
政策待遇
(一)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各市县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调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享受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以及相应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配套保障。
(二)大学生村官聘期结束后,仍实行2013年、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五条出路政策,实行多渠道就业、多样化发展,组织给予适当扶持。如中央组织部出台新的大学生村官选聘政策,则按照新政策及时予以调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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