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摒弃论资排辈,打破平均主义,该县对选聘的村(居)务专干清除年龄、学历、任职年限等门槛,在每个乡镇聘用10%的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规定对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的不予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制。聘用围绕加强村(居)党组织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等5个方面量化业绩指标,经制定方案、考核考察、资格审查、差额票决、公示和聘用、上级备案程序,对聘用的村(居)务专干给予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十级职员待遇,被聘用的村(居)务专干工作不变且不占用编制,在今后县级组织的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试中可适当加分。2017年,该县共选聘10名村(居)务专干,年工资待遇比一般村(居)党组织书记多1.8万元左右。
通过该机制,能力强但岗位资历较浅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也能够脱颖而出,树立了“干好拿多”的用人导向。使村(居)党组织书记从过去的“哄着干、宠着干、推着干”,变为“争着干、抢着干、比着干”,增强了村(居)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热情,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被聘用为村(居)务专干后,不仅待遇水平将大幅提高,而且在今后县级组织的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试中可适当加分。这一举措将吸引以前一些有文化、有技术不愿当“村官”的致富能手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充实了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优化了村干部队伍结构,使得当村(居)党组织书记有“想头”更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