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事考试网2016年江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2016年5月中组部召开的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处室负责人座谈会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赣组字〔2015〕119号)要求,2016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2016年计划选聘85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计划分配到各县(市、区)(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资格和条件
选聘对象资格为30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6年7月20 日以前入党)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985”高校(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毕业生报名参加选聘的,不参加笔试,直接入闱驻村见习。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三、选聘去向和任职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到具体的任职村,重点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笔试、驻村见习、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签订聘任合同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