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根据《宿城区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宿区组〔2015〕38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在职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以下简称职业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数
面向全区在职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5名,原则上在原岗位履职。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
(一)选聘条件
1、党龄5年以上,现任且连续任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含3年);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工作实绩突出并获得上级表彰;
5、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的不在选聘范围。
(二)选聘程序
1、乡镇(街道)推荐。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选聘条件推荐选聘对象,填写《宿城区公开选聘职业化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推荐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实绩考核。实绩考核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考量推荐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要素,按40%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重点考量选聘对象对基层基本常识的掌握,按30%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
5、体检。综合实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公示。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
三、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27-82960189(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监督电话:0527-82960192(区委组织部干监科)
0527-82960263(区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