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往往只有将就使用,要等到换届时才有可能被选下去。现在有了‘村干部有序退出办法’这把‘尚方宝剑’,这些不称职的干部就会被及时‘下课’,再也赖不下去了。”对新实施的村干部有序退出机制,宜宾县喜捷镇从事多年民政工作的刘鹏非常认同。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宜宾市在去年底出台“村干部有序退出岗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退出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作为宜宾市村(社区)换届工作的配套文件之一,“退出办法”不仅作用于换届,更作用于平时,是打通村干部出口,提升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的有益尝试。
让“自家干部”不能再“高枕无忧”
双谊镇某村主任身体多病常年住院,没能力再服务村民,经约谈主动辞职;观音镇某村副主任因忙于自家生意,没时间和精力顾及村上事务,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人,经约谈主动辞职……今年以来,宜宾县一批村干部“被退出”的消息不胫而走,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了“退出办法”的威力。
相对于国家公务员,村干部是“不在编”的干部,是由村民选出来的“自家干部”,在管理上一度存在盲区。特别是对非党员村干部的管理,党规党纪不涉及、行政监察不合适,启动罢免程序费时耗力,相关的法律条文往往成了空头支票。“10多年来还从没有听说哪个村罢免过村干部。”刘鹏苦笑道。
有了“退出办法”,不用考虑启动罢免等程序,相关村干部就要被“下课”。为便于操作,“退出办法”从基础条件不符、履职尽责不力、作风不严不实、严重违规违纪4个方面对退出情形作出详细规定。
具体而言,基础条件不符包括5种情形:政治素质不过硬,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超过任职年龄规定;身体条件不允许;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村平均水平;不符合村班子功能结构需要。
履职尽责不力包括: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教育拒不整改;任职承诺兑现不到位;工作失误、失职、渎职,造成较大影响;个人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所在村连续两年考核处于本乡镇(街道)末位。
作风不严不实包括:组织纪律性差,表率作用不强,导致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有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经常无故旷工或长期不在岗;个人年度民主评议“不称职”得票率超过40%;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经督促整改仍不落实。
设计科学、严谨,操作性强,是基层对“退出办法”的普遍评价。“就像一面镜子,哪个干部适不适宜继续干下去,用‘退出办法’一照便知。不像以前,要么处理不下去,要么就是处理太随意。有的处理村党组织书记,就是上面领导一句话,让你不干你就干不下去了。”喜捷镇党委书记熊兵说道。
“‘退出办法’不仅针对退出,对村干部的选、育、管、用等环节都起作用,体现了政治、发展、实干、群众、廉洁5个方面的导向,有利于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宜宾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曾小东介绍道。
不仅是在退出情形上作出详细规定,宜宾市的退出机制在退出对象上也作了全面考虑。除了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会计)外,其他领取固定报酬的干部也被纳入进来。“有的民兵连长,每年就只来开一次会,但补贴照领,平时不热心村里的事务,根本谈不上有效发挥作用。退出机制让所有村干部都有了危机感,传递的信号非常明确,不好好干,就要遭‘下课’。”宜宾市委组织部一干部介绍道。
分类实施 有序退出
几年前,兴文县某村主任被村民举报收受工程款,经核查属实,但在司法处理前这个干部拒不辞职,一拖就是好几个月。“这个人完全不讲道理,镇上找她谈话根本谈不下去,反而仗着自己在村里根深蒂固的关系,想就这么‘赖’下去。罢免程序又复杂,启动不了。”对那个无奈案例,兴文县纪委一干部记忆深刻,“现在有了‘退出办法’,这样的情况就不难处理了。”
根据“退出办法”,村干部如果出现严重违规违纪情形,包括参与或支持非组织活动、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吸毒、迷信等活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有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乡镇(街道)党(工)委责令其引咎辞职,停发工作报酬,并按相关程序办理退职手续。
如果还“赖”着不走,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就地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退出办法’让乡镇对村干部的管理有了具体手段,退出机制绝不是做做样子。”熊兵说道。
不过,“退出办法”在体现严厉惩处威力的同时,也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宜宾市在设计退出形式时并没有搞“一刀切”,而是针对不同情形,分别给予停职歇职、辞职、劝其退职、责令退职、组织处理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兴文县麒麟苗族乡某村主任因为党性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大局意识欠缺、工作作风散漫等问题,受到歇职停薪两个月的处理。处理决定在全乡通报后,该村主任脸上很是挂不住,经过谈话后意识到不足,转变悄然发生。“以前对乡上安排的工作,合他意的就干,不合意的就不理,甚至连电话都不得接。现在他完全变了个人,自己主动申请不参加村委提名,只担任了计生专干,但工作热情比当村主任时还高,‘歇一歇’起了作用。”提及曾受到歇职处理的罗某,在罗某所在村担任第一书记的易志坚很欣慰。
“这样就有了一个缓冲期,给了干部一个知错能改的机会。制度既体现严肃性,也有温度。”宜宾市委组织部一干部介绍道。
作为一项能持续发挥作用的制度,严谨的设计还体现在更多方面。如在处理程序上,“退出办法”规定,对须退出村干部岗位的处理,一般按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决定、按规定办理等程序进行。提出处理建议前,应当与村干部本人谈话说明理由,听取其陈述意见。
让村干部退得安心
“你说我一个60多岁、小学文化的,和一个30多岁、大专文化的比起来,肯定是他更适合当村支部书记。”前不久,宜宾县新联村支部书记李运河因年龄不符合规定,主动辞职。没有半点怨言,辞职后的李运河主动带领新上任的支部书记熟悉村情,并出谋划策,甘当新支书的助手。
在让无为无能的村干部退得口服心服,作风不实的村干部退得自觉自愿,违规违纪的村干部退得依理依法的同时,为了让因基础条件等正常原因退出的村干部退得安心、舒心,“退出办法”特别规定,对主动辞职以及劝退的村干部,符合村干部离职生活补助条件的,按规定予以生活补助,并享受村干部离职相关待遇。
不仅如此,为充分发挥有的退出干部熟悉政策、在群众中威望高的优势,各乡镇在其离职时召开座谈会,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在新提名干部人选时充分尊重其意见。退出村支书、村主住岗位后,通过选举担任村监事会主任、专合组织负责人、协会会长等职务,充分发挥其余热。
“压力大啊,干不好要被退出。”宜宾县新河村支部书记徐宋银新上任以来,全身心投入到村里各项工作:争创市级“四好村”,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想法大胆,有闯劲”,村民们对他竖起大拇指。
“退出办法”实施后,一批干部退出,一批干部充实进来,成为助推宜宾农村发展、带领群众奔康致富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