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领导职务及其非领导职务序列
1.行政领导职务序列:
(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8个等级,最低为副处。
(2)地方:8个等级,最低为副科。
(3)对应的级别有13个: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 员: 二至三级
省部级正职:三至四/省部级副职:四至五/厅司级正职:五至七
厅司级副职:六至八/县处级正职:七至十/县处级副职:八至十一
乡科级正职:九至十二/乡科级副职:九至十三
2.非领导职务序列:
共8个: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