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市大学生村官考试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规范填写。
二、登记表所有内容采用Microsoft word文字处理软件录入,字体统一设置为宋体,字号可根据每一栏目录入的内容多少,自行决定。“签名”栏需用蓝黑钢笔填写。
三、登记表统一设置为A4纸张,页边距设置为,上、下:3.2厘米,左、右:3.1厘米。
四、“姓名”栏填写身份证所用姓名。
五、“生源地”栏填写本人高考所在地。
六、“学历”和“学位”栏填写本人按学籍规定在2016年前取得的学历、学位。
七、“担任学生干部时间及职务”栏填写大学期间担任的班级及以上干部职务。
八、“报考志愿”栏,填写考生报考的岗位,须和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一致。
九、“简历及获奖情况”栏,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获奖情况只填写大学期间所获的校级及以上奖励。
十、“家庭主要成员”栏,主要填写报考人员父母有关情况。
十一、“报名资格复审意见”栏,由考生所报考的区县(自治县)资格复审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需写明“合格”或“不合格”。
十二、“选聘审核意见”栏,由各区县组织部、人社局、团委填写并加盖公章,并写明“同意选聘”、“不同意选聘”。
十三、“选聘大学生村官聘任期间的考核情况”为选聘大学生在聘任期间年度考核时填写。其中,“所在村考核意见”栏,由选聘大学生所在村填写,并写明年度考核等次;“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栏,由选聘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填写,并写明年度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