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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备考强化试题:环境保护税

来源:考试网  [2020年9月25日]  【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是( )。

  A.规模化养殖直接排放的应税污染物

  B.航空器排放应税污染物

  C.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D.建筑噪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C免税,选项D非应税。下列情形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2.下列各项中,属于固体废物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的是( )。

  A.产生量

  B.污染量

  C.污染当量

  D.排放量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固体废物以排放量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3.甲企业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该企业有一个污水排放口,2018年4月排放总铅600千克,污染当量值0.025千克,假设当地公布的环境保护税税额为每污染当量为3.6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元。

  A.84000

  B.86400

  C.84600

  D.85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600÷0.025=24000;应缴纳环境保护税=污染当量数×适用税额=24000×3.6=86400(元)。

  补充: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第一类水污染物——按前五项征收;其他类水污染物——按前三项征收。

  4.某企业2018年3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假设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按1.3元计算,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对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分别为0.95、0.87、16.7、10.75。该企业3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元。

  A.40.72

  B.46.99

  C.42.03

  D.55.9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1)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①二氧化硫:10/0.95=10.53;

  ②氟化物:10/0.87=11.49;

  ③一氧化碳:100/16.7=5.99;

  ④氯化氢:100/10.75=9.3。

  (2)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取前三项

  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

  (3)该企业3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11.49+10.53+9.3)×1.3=40.72(元)

  5.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规定中,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B.按月计算、按月申报缴纳

  C.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D.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应税污染物以污染当量数为计税依据的有( )。

  A.二氧化硫

  B.水污染物

  C.一般性粉尘

  D.固体废物

  E.噪声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以污染当量数为计税依据,二氧化硫、一般性粉尘属于大气污染物。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2.下列各项中,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有( )。

  A.直接向河流排放污水的造纸企业

  B.向废品收购公司处理固体废物的甲公司

  C.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水的养鸡场

  D.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化工厂

  E.产生建筑噪声的施工企业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建筑噪声不属于应税污染物。

  3.某工业企业只有一个生产场所,昼间生产时产生噪声为70分贝,《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1类功能区昼间的噪声排放限值为55分贝,当月超标天数为12天。下列关于该企业环境保护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计税依据为产生的噪声值70分贝数

  B.计税依据为噪声排放限值55分贝数

  C.计税依据为噪声的超标值15分贝数

  D.当月累计昼间超标天数不足15天,免税

  E.当月累计昼间超标天数不足15天,可减半纳税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应税噪音的计税依据为超标分贝数70﹣55=15(分贝);对应《环境保护税税目税率表》,可得出超标15分贝对应的税额为每月5600元。声源一个月内累计昼间超标不足15昼或者累计夜间超标不足15夜的,分别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该企业当月噪声污染应缴纳环境保护税=5600×50%=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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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应税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地

  B.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

  C.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地

  D.应税固体废物的存放地

  E.应税噪声的产生地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为应税污染排放地。选项A,应税大气污染物纳税地点应当是排放口所在地;选项D,应税固体废物纳税地点应当是产生地。

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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