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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精选习题及答案(一)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11月16日]  【

【单选题】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收取的下列款项,应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是( )。

A.违约金

B.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C.增值税销项税额

D.未逾期的高档化妆品包装物押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要并入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选项B,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并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选项D,高档化妆品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计算消费税。

【单选题】关于企业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下列消费税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A.销售黄酒收取的包装物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B.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C.销售葡萄酒收取的包装物不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D.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啤酒、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包装物押金是价值量,不影响销售数量,所以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销售葡萄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应并入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

【多选题】关于酒类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白酒的计税依据一律包括销售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B.进口白酒的计税价格由省级税务机关核定

C.白酒生产企业收取品牌使用费应并入计税依据

D.白酒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包装物租金

E.纳税人自设的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白酒,按照对外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选项D,白酒的计税依据应包括包装物租金。选项E,纳税人通过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照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对外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单选题】下列关于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不含税销售价格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B.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C.国家税务总局选择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核定比例统一确定为60%

D.白酒生产企业销售价格低于核定的计税价格的,应按销售价格计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白酒生产企业销售价格低于核定的计税价格的,应按核定价格计税。

【多选题】关于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卷烟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B.进口卷烟的计税价格由省级税务局核定

C.卷烟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价格的,按核定价格征税

D.纳税人销售卷烟,售价明显偏低的,可自行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E.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选项B,卷烟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进口卷烟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选项C,卷烟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核定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征税;选项D,纳税人销售卷烟,售价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该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征税。

【单选题】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 )。

A.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

B.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抵偿债务

C.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消费税应税消费品

D.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税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多选题】某酒厂2019年4月用10吨特制粮食白酒与供货方换取原材料,供货方提供的原材料价款40万元,供货方开具了税款为5.2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厂也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制粮食白酒平均售价22元/斤;最高售价25元/斤。下列关于酒厂的业务说法正确的有( )。

A.酒厂应按特制粮食白酒平均售价计算从价部分的消费税

B.本期应缴纳消费税为11万元

C.本期计算消费税时,从价采用最高价25元/斤

D.本期应该缴纳增值税为0.52万元

E.就增值税而言,用粮食白酒换取原材料属于视同销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应按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按平均价计算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10×2000×0.5÷10000+10×2000×25×20%÷10000=11(万元)

应纳增值税=10×2000×22×13%÷10000-5.2=0.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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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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