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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备考试题及解析(1)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8月2日]  【

【多选题】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有( )。

A.它是集所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种权利于一身的权利

B.它是按份共有权

C.它属于用益物权

D.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E.它的权源是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占有制度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包括( )。(2017年)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抵押权

E.质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用益物权的种类。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四种主要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所以选项A、B、C正确。抵押权、质权是担保物权,所以选项D、E错误。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1年)

A.地役权是自物权

B.设定地役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E.地役权是供役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享有的权利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的特征。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他物权,是需役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的权利。所以选项A、E错误,选项D正确。选项B体现了要式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C正确。

【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担保物权的特征之一是( )。(2013年)

A.担保物权的设立以物的利用为目的

B.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可以不依附于债权而单独设立

C.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D.担保物权是为确保物权的实现而设立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权的设立并不是以物的利用为目的,而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所以选项A错误。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体现为担保物的分割、部分灭失或转让,被担保债权的分割、转让等,均不影响担保物权。所以选项B错误。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如果7月9日戊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则戊、丙之间的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应为( )。(2016年)

A.无效

B.可撤销

C.有效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登记的,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可以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有( )。

A.某农民自留地上种植的果树

B.某学校校办工厂的货车

C.某医院的医疗器械

D.某幼儿园小卖部的设备

E.某企业正在建造的厂房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医疗卫生设施不得抵押,自留地不可以抵押,但是自留地上种植的果树可以抵押。

【单选题】张某为筹款经商,以自有的价值20万元的设备为抵押,向甲银行贷款5万元,1个月后又以该设备为抵押,向乙银行贷款10万元,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如果张某到期不能还款,该设备拍卖所得为1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拍卖所得先偿还甲银行的贷款,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2次抵押无效

D.偿还甲银行的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优先效力。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单选题】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万元,乙交付甲一套黄金饰品作质押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甲归还该饰品。如乙到期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

B.因甲乙之间关于“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的约定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

C.因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故其借款合同无效

D.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有效,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权。质押合同中,禁止当事人签订“流质条款”。但流质条款无效的,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多选题】下列可以作为质物的有( )。

A.土地

B.房屋

C.票据

D.结婚证

E.提单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质权标的物。质押根据质物的不同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作为质权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多选题】甲、乙签订合同。甲承租乙的房屋。租期届满后,甲拒绝退出房屋。这种情形下。甲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2016年)

A.无权占有

B.恶意占有

C.善意占有

D.直接占有

E.有权占有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占有的分类。有权占有,又称正权源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即基于法律上的原因而为的占有。无权占有,又称无权源占有,是指非基于本权或说是欠缺法律上原因的占有。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无占有的权源,而误信有正当权源且无怀疑地占有。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源,或对是否有权源虽怀疑而仍为占有。直接占有,指占有人事实上占有其物,即直接对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如质权人、保管人对质物、保管物的占有。间接占有,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而对事实上占有其物之人有返还请求权的占有。如出质人、寄托人对质物、保管物的占有。本案中,甲明知租期已满仍继续占有,则甲的占有为无权占有、恶意占有、直接占有。所以选项A、B、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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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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