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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考前冲刺试题5_第4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0月19日]  【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该题针对“行政案卷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该题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发起人责任。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该题针对“发起人条件、范围、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所有权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存在而与特定主体相结合的事实。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依是否以他人所有权为前提划分为两类:(1)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包括先占、生产、收取孳息、添附、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动产的善意取得、没收等方式。(2)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

  【该题针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受理。

  【该题针对“破产案件的受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审判公开”是对第一审程序的要求,对第二审程序没有此要求。另外,“除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外”,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言外之意是并非所有的第一审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审理。所以选项A错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不会允许新闻记者进行采访和报道。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该题针对“提起公诉”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建议或者行政指导行为,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该题针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和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但不能单独就该规范性文件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A错误。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的立案”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B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选项A、D有可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AB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一物一权,是指一个物上不允许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一物一权是物权排他性的要求。如一物之上只能设立一个所有权或者用益物权。

  【该题针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B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发生。“请同事代值夜班”属于好意施惠范畴,不能在当事人之间设定权利义务关系,故不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所以选项A错误。“将他人沐浴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中”属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故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所以选项B正确。徐某无合法依据少付30元购物钱,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所以选项C正确。“向税务局申报纳税”为行政行为,不会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所以选项D错误。商场作出的“假一赔十”的承诺,属买卖合同条款之一,故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所以选项E正确。

  【该题针对“债的发生原因”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让与。本题考核债权让与。选项A属于支付转让型债权让与;选项D、E属于一般情况下的债权让与。选项B、C属于债务承担。

  【该题针对“债的移转”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特征。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所以选项A正确。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而不是法律行为。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由此可知,人民法院可依职权主动作出破产宣告。所以选项D正确。破产申请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依法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破产与破产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被害人的权利。辩护律师不属于回避的人员范围。所以选项A错误。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非“申诉”。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被害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职责。只有债务人才有权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所以选项D错误。批准重整计划是法院的职权,而非管理人的职权。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管理人的职责”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的权利。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所以选项A正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所以选项B正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所以选项C正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由此可知,对“停止执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享有申请权,但无决定权。所以选项D错误。复议期间不能对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复议申请人”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案例分析题

  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所以选项A、E错误,法律没有要求当庭宣判。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所以选项A正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所以选项B正确。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所以选项C错误。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所以选项E正确。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意见,应当说明分析过程。所以选项A正确。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所以选项B正确。现场笔录的制作应当及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现场制作笔录,是对现场处罚或处理有关情况的真实记载,而不是能事后补作。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选项D、E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行政诉讼证据的收集”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侦查行为、补充侦查、审查起诉。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申请延长,有法定特殊情况的,最长可以延至7个月。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可在7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以选项B错误。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所以选项C错误。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可以延期审理。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取保候审”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的含义有二:一是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二是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但故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种情况。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即可构成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要求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所以选项A、C、E错误。

  【该题针对“取保候审”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在侦查期间,近亲属不能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只有辩护律师才可以会见。所以选项A错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提供法律帮助。所以选项B、C错误。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取保候审”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强制措施。本题考核刑事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而非“48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所以选项A错误。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而非“2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所以选项B错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而非“5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取保候审”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紧急避险。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戊不承担责任,应由丁承担赔偿责任。

  【该题针对“危险活动及物件致害侵权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用工责任、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物件损害责任中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指的是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而不是花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本案中,出租房的所有人是丙,管理人或使用人是甲和乙。因此,应由甲、乙、丙对庚所受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甲、乙、丙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丁追偿。

  【该题针对“危险活动及物件致害侵权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件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由此可知,庚人身损害所属的责任形态为过错推定责任。

  【该题针对“危险活动及物件致害侵权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分类。本案中,甲、乙共同合租丙的一套两居室,无论甲、乙之间是否为按份之债,但甲、乙与丙之间为连带债权、债务关系。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甲、乙与丙之间是合同之债,合同之债为意定之债。因此,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属意定之债,而非法定之债。所以选项B错误。甲、乙承租的丙的房屋是特定物,而非种类物。因此,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属特定之债。所以选项C正确。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关系具有唯一性,不具有可选择性。因此,甲、乙与丙之间的租赁法律关系属简单之债,而非选择之债。所以选项E错误。

  【该题针对“危险活动及物件致害侵权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本案被告所在地与合同履行地均为海沂市A区,应由海沂市A区人民法院管辖。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人的抗辩。丁是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质押、保证。丙质押的轿车没有交付,质权不成立。所以选项A错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选项B错误。丁是一般保证人,其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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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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