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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考前冲刺试题4_第5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0月18日]  【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抗税罪。抗税行为或抗税罪的主体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包括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而且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因为单位不能实施暴力、威胁行为;还必须是拒缴税款的纳税个人,若纳税人已缴税款但对税务人员的征税行为不满而对其实施暴力、威胁行为,也不能属于抗税行为。范某既不是纳税义务人,且因没有履行法定的纳税担保手续也不构成纳税担保人,不能单独或直接构成暴力抗税罪的主体。

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所以选项A错误。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所以选项B正确。人民法院不得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所以选项C错误。对被告提出的证据,原告有权进行质证,有权提出相关的证据予以反驳。所以选项D错误。

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与抵押权的设立。(1)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选项B、D错误。

【点评】注意通过做题理解预告登记的效力。不动产抵押自办理抵押登记设立,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设立。

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的解除。《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与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区别。《行政许可法》规定省级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决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以国务院名义或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可以决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关于授权实施的规定,在依据、对象、名义、责任方面都完全一致,无区别。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委托实施在依据、名义、责任、不得转委托方面是一致的,但是还存在两个重要的不同之处:其一是委托对象不同,行政许可委托其他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其二是对公告要求不同。

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地役权的设立和转让。《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地役权的从属性,地役权人必须同时是需役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本题中,心悦开发商已经将房屋全部销售给了业主,目前心悦开发商既不是需役地的所有权人,也不是需役地的使用权人,因此,心悦开发商已经不是地役权的享有者,所以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本题中,业主基于地役权的从属性和不可分性取得了对达成购物中心的地役权,该地役权合同虽然未经登记,但业主享有的地役权对达成购物中心继续有效,所以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

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选项B、C是行政程序法公正原则的体现,选项D是行政程序法参与原则的体现。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的概念和范围。对行政复议机关这一概念的理解有三个方面:其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选项A错误);其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而行政机关并不都具有行政复议权,如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法律就没有授予其行政复议权(选项B错误);其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必然是行政主体。所以选项C正确。行政复议机构在本级行政复议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督促、指导。行政复议机构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职权,有权作出复议决定的是行政复议机关。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行政机关;(2)有行政复议权;(3)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三者缺一不可。

1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授权的法律、法规失效,有关组织的行政管理权限也就不再存在。

【点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有权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而受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行政管理活动。

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题目中设立的不是“国有独资公司”,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1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附款。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赠与合同。《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1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未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所以选项A错误。税务所可以作出罚款决定,税务所为被申请人。所以选项B错误。税务机关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并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所以选项C正确。对于税务行政处罚不服的,缴纳罚款不是提起复议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D错误。

1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又约定乙先借用该古画。此时在借用合同生效时,古画所有权归甲所有。乙之后将画卖给丙,属于是无权处分,丙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16、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终止。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复议条例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1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本案中,廖某准备好犯罪工具,欲实施犯罪行为,却由于意志外因素导致未能着手,其行为在刑法上应认定为犯罪预备。

【点评】掌握犯罪的形态:

犯罪预备:未着手实施犯罪;

犯罪未遂:已着手,因意志外因素导致未得逞;

犯罪中止: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1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管合同。根据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本题属于寄存贵重物品的情形,但是,寄存人未向保管人声明便进行寄存行为,此时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点评】注意贵重物品保管与一般物品保管的区别,对于贵重物品寄存没有事先说明的,只能按照一般物品赔偿。

1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本题中合同已经订立,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甲公司违反的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概述。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的目的是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务。所以选项B错误。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所以选项D错误。

2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要约。商业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但如果商业广告中包括了使合同足以成立的主要条款,又含有广告人希望订约的意愿并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旨,则属于要约。本题中,祥云公司称“现有某型号优质水泥100吨,愿以每吨100元价格出售”,数量、价格、广告期限确定,表明了自己受时间约束,那么在10天之内只要对方同意这个价格,祥云公司都必须以这个价格向对方提供水泥。因此,本题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情况,应当视为要约。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本题中,天马公司直接带现金和运输工具在广告的有效期间内去买水泥,构成承诺。另外,该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在天马公司行为构成承诺时,双方买卖水泥的合同已经生效,祥云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向天马公司提供水泥,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缔约过失责任,更不是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所以选项C、D错误。

2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法中股东诉讼的问题。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

2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所以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所以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所以选项C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该部分内容在考试中所占分值不多,难度也不大,按照教材内容理解记忆即可。

2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选项C属于对身份的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点评】注意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相关概念的区别,熟悉教材中的相关举例,帮助理解该知识点。行政审批,比如,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减税免税审批、税收保全的批准等。行政确认,比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等。

2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执行的特征。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强制执行的已生效的诉讼文书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所以选项D错误。

2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期间和期日。依照法律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月、年第一天起算的,1个月为30日,1年为365日。中国民法期间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等都包括本数;而“不满”“超过”“以外”则不包括本数。

【点评】关于该知识点,考查时经常给出一些具体情形,要求判断哪些是包括本数的,哪些是不包括本数的。建议通过上述解析内容对比把握。

2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能够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称为本证。证明当事人一方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称为反证。所以选项A正确。

【点评】注意把握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首先要分清有哪些分类标准,然后根据各分类标准,掌握每种分类的具体内容。

28、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破产程序开始后,针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便使债务人的财产和债权人的权利行使都纳入统一的集体程序之中。所以选项A、B符合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结束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D不符合规定。

29、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处理。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破产,管理人主张继续履行,出卖人的债权作为共益债权受偿;如果管理人解除,出卖人的损失作为共益债权受偿。所以选项D错误,当选。

3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强制设定。(1)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但是行政强制实施机关无权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补充设定。所以选项A错误。(2)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不能由行政法规设定。所以选项B错误。(3)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所以选项C正确。(4)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行政强制的设定是比较重要的一个考点,注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范围,这样做题时才能够有效区分。

31、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禁止令的考验期限和缓刑的执行。被宣告禁止令的犯罪分子被依法减刑时,禁止令的期限可以相应缩短,由人民法院在减刑裁定中确定新的禁止令期限。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3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逃税罪。《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该条第4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故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并非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同时,刑法对逃税的纳税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其效力不能延伸到逃避追缴欠税罪、抗税罪等其他税收犯罪。对扣缴义务人而言,即便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亦应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在历年考试中该知识点多次考查,常以单选题、多选题形式出现,重点区分逃税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3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要求,可以分期缴纳出资,但没有首次出资额的要求。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点评】一人有限公司是常考内容,在教材中所占篇幅不多,考点却不少,注意按照教材了解一人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3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证据的证明效力。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所以选项C正确。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对电子数据证明效力的理解。实践中,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但是在选项C情况下,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

3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案件。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B正确。

36、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留置权。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死刑立即执行的复核。《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3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侦查。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点评】刑事诉讼侦查措施主要以单选题、多选题方式出现。本题主要考查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的处理方式。遇到此类题目注意区分情况处理,认真理解记忆。

39、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于无效,被代理人不得基于表见代理而对相对人主张代理效果。所以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相对人如果主张表见代理,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撤销权的行使必须是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行使了追认权,则代理行为确定有效,此时善意相对人不能行使撤销权。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

40、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1)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所以选项A错误;(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中国人和外国人都可以成为发起人。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3)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理解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的不同之处,把握股份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依法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构成要件。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为行政执法人员。工商、税务、监察等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中承担执法工作的公务人员可以成为本罪主体。所以选项C错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所以选项E错误。

2、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所以选项B错误。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返还。所以选项E错误。

3、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选项C体现的是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选项D体现的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4、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举证期限的确定有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两种情况。所以选项A错误。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所以选项B错误。

5、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复议审查的依据包括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和合法有效的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

6、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对行政事实行为的判定。行政事实行为是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而是以产生事实状态为目的的行为。例如,行政机关发布信息、公开情报、行政机关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行政疏导等这些行为都仅仅产生事实上的效果,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不因此而发生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等变化。所以选项A、B、C、D正确。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事实行为。所以选项E错误。

7、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监护。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年的精神病人没有当然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父母离异的,法定监护关系不受影响。所以选项C错误。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选项D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所以选项E正确。

8、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担保法律制度。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已经依法对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执行后仍不能获得清偿时,才负清偿责任。所以选项A错误。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是归债务人所有。所以选项D错误。重复抵押时,抵押权

9、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的分类。房屋与门属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所以选项A错误。网球与篮球拍都是两个独立发挥效用的物,它们之间没有主从物关系。所以选项B错误。门锁与车钥匙是没有关系的两个独立的物。所以选项E错误。

10、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证据的判断。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二)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所以选项D说法错误。电子数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电子数据系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电子数据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影响电子数

11、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导致的,属于事实行为。所以选项B错误。借用合同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所以选项C错误。法定代理人代被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补助法律行为。所以选项E错误。

【点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比较贴近生活,所以理解起来难度不大,主要是有些名称不太熟悉,容易导致学习的时候产生混淆,所以希望学习时能够结合实例理解把握。

12、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对监护人的责任承担方式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所以选项A正确。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所以选项E错误。

13、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前面所述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评】本题考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此时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而不是董事会。

14、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的裁定有两个:驳回破产申请和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点评】破产程序中可以上诉的裁定不多,精准记忆足以应对考试。

15、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点评】注意记忆死缓限制减刑的罪犯的种类,包括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通过排除,即可知道不适用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

16、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许可。(1)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除外;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2)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由法律、法规确定;所以选项E说法错误。

17、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许可费用及审查程序、行政诉讼原告。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而刘某正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所以选项B错误。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C错误。虽然该建筑工程尚未建设,目前还未影响到刘某的利益,但是该行政许可实施后将会给刘某的利益造成影响。因此,刘某依然属于该行政许可的利益相关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D错误。

18、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所以选项A正确。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因此,甲等四人可决定任命丙为该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所以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C错误。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所以选项D正确。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所以选项E正确。

19、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所以选项A错误。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所以选项B错误。

20、

【正确答案】 AB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合并审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的情形包括:(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对同一事实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本题属于上述第(1)项情形。所以选项A正确。《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该规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所以选项B正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根据该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不是听证范围,而且C项“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的说法也是错误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中的“罚”是指罚款,本题中,省建设厅作出的是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所以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所以选项D错误。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的范围是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所以选项E正确。

三、综合分析题

1、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该规则第39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确认。所以选项C错误。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申请人不变更被申请人的,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所以选项D错误。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事项不包括证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所以选项E错误。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问题。需要注意: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五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定案证据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无论是在行政复议还是在三大诉讼中,证据均应当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才能够作为定案依据。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上级税务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然不受理的,责令其限期受理。所以选项C错误。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这不是复议前置的事项。所以选项E错误。

【点评】本题全面考查了税务行政复议程序的相关规定。对于解析中提及的易错点要准确把握,尤其是对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救济途径选择。

【正确答案】 A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庭审阶段。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公开审理,并且原则上不适用调解,需要依法作出裁判。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审理先由书记员查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和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等人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所以选项C错误。原告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行政诉讼程序中,注意一审案件的审理方式为开庭审理,并且只有在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下,可以不公开审理案件,其余案件应当公开审理。

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成立有效。在本案中,B企业并不知道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张某超越了内部权限,因此张某的代表行为有效,买卖合同成立有效。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甲分支机构已经取得总公司C的书面授权书,因此有权对外提供保证。所以选项A错误。保证人甲与债权人A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本案中,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为7月10日,所以保证人C的保证期间为2018年7月11日—2019年1月11日。所以选项C错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所以选项E错误。

【正确答案】 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3、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形式。《企业破产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可撤销行为所处分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正确答案】 AB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产生。《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裁定受理。《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50元以下的罚款且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所以选项B错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而非是2个月。所以选项D错误。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所以选项E错误。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参加人。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工商局与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此,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一审期间被告改变行政行为的处理。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经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5、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公司的出资。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A、B错误。王某已经依法完成出资,其专利技术并不存在评估不当的情形,而是在完成出资后因新技术出现而贬值,应由公司承担风险。所以选项C错误。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所以选项D正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E正确。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在本题中,刘某无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所以选项A错误。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所以选项D、E错误。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异议股东请求收购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C正确。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所以选项D、E错误。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所以选项A正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B、C正确。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D错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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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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