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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法律提重点试题(15)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9月20日]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的分类。本题甲作了所有权保留,乙付清款之前母牛所有权还是甲的,但是母牛已经交付给乙了,根据合同中的交付主义原则,小牛属于乙所有。

2、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公示。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设定质权,在质押的通知到达质权人时,质权生效。所以选项A错误。李某接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质权就生效,无须得到其同意。所以选项B错误。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以选项C错误。

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属于担保物权。

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排除妨害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本题中,吴某的邻居洪某房屋施工对吴某的生活带来了重大妨害,吴某基于物权以及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至于请求的对象,由于房屋尚未过户,所有权人仍然是沈某,因此吴某可以向沈某提出请求。同时,由于洪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产生,吴某也可以向洪某提出请求。所以选项A、B说法正确。排除妨害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的消灭。判决、强制执行、罚款、没收和纳税,都是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导致所有权的消灭的。

6、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担保法概述。动产抵押交付抵押权就生效,登记起到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以选项A错误。甲、乙的约定属于流押条款,该条款无效。所以选项C错误。抵押是不转移占有的,所以甲无需把汽车交付给乙。所以选项D错误。

7、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的优先效力问题。本题中,冯某已经取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故武某无权要求冯某返还该画,当然,武某与郭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故武某有权要求郭某承担违约责任。

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人对物的权利和人对人的权利。所以选项A错误。所有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几项权能在量上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以选项B错误。处分权能被认为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所以选项D错误。

9、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共同管理的成员权三者构成的特别所有权。

1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按份共有的相关规定。共同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有关系。共有人之间必须存在共同关系,这是共同共有的要求,并不是按份共有的要求。所以选项A错误。在分割共有财产的时候,要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根据规定,分割共有财产时,对可分物,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对不可分物,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的方式。所以选项B错误。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意思一致的情况下,才发生对外效力,这是共同共有的效力,并不是按份共有的效力。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所以选项C错误。

11、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公示、公信原则。2013年3月张某、王某、赵某三人约定登记在赵某名下的合伙房屋归张某、王某共有。该约定虽然有效,但由于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仍然归赵某所有。所以选项A错误。赵某没有为徐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此时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赵某。所以选项B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2013年9月赵某死亡,赵晓为其唯一继承人,法定继承赵某的房屋,此时,赵晓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选项C正确。2013年12月赵晓将房屋赠与女友孙某,双方虽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是赵晓。所以选项D错误。

12、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原物与孳息。孳息是指物或者权益而产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房屋租金、存款利息等。

13、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一物一权原则的含义。一物一权原则是指同一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成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包括一件共有物上也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所以选项D正确。一物之上是可以存在多个物权的,包括数个担保物权和数个用益物权。所以选项A、B、C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的分类。集合物在法律意义上,是一个完整的物,且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所以选项A错误。转让原物时,孳息的收取权一并转移,所以选项B错误。

2、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相邻权。杜某放养鸽子的行为侵犯了楼下居民的相邻环境保护权。楼下居民可以请求杜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3、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的分类。从物权的存在必须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所以选项C错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普通物权。所以选项E错误。

4、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公信原则。公信原则,是指物权的存在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法律推定动产的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享有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物权。公信原则赋予公示的内容具有公信力。《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就是公信原则的体现(善意取得制度)。选项A中的甲是通过先占取得所有权;选项B、D中的甲、丙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选项C中的甲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选项E中的甲是通过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取得所有权。

5、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有:依法转让而消灭;依抛弃而消灭;依客体消灭而消灭;依主体消灭而消灭;因强制程序而消灭。选项E将房屋出租,所有权并未消灭。

6、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其对租赁的房屋享有的不是物权而是债权,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律的特殊规定,不是物权的优先力的体现。所以选项B错误。物上的妨害排除力,从权利的角度可以称为物上请求权。物权人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需要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才可以实现,但是不一定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所以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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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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