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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2)

来源:考试网  [2017年7月19日]  【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1.为了总括地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实现情况,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根据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科目。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二)销售商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1.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教材例16-1】长城公司2×15年10月5日发给长虹机器厂甲产品1 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500 000元,增值税额85 000元,代垫运杂费10 00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595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教材例16-2】长城公司2×15年10月15日向新华工厂销售乙产品4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0 000元,增值税额27 200元,企业代垫运杂费2 000元,新华工厂开出期限三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票据                 189 2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主营业务收入               1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7 200

【教材例16-3】长城公司2×15年10月25日向东方工厂销售乙产品3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 000元,增值税额20 400元,企业收到东方工厂的银行汇票一张,已办理好收款手续。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40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 400

【教材例16-4】长城公司2×15年10月10日向繁星商场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甲产品。

(1)10月10日按合同规定向繁星商场预收货款500 000元,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预收账款                 500 000

(2)10月28日按合同规定向繁星商场发出甲产品8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 000元,增值税额68 000元,确认销售收入实现,作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468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000

(3)同日将多余款项退还给繁星商场,作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32 000

贷:银行存款                 32 000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教材例16-5】长城公司2×15年10月末根据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编制了“一般商品销售业务商品发出汇总表”(如表16-1所示),并结转发出产品的销售成本。

表16-1商品销售业务商品发出汇总表

2×15年10月31日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位成本(元)

总成本(元)

甲产品

1 800

350

630 000

乙产品

7 00

280

196 000

合计

 

 

 

826 000

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630 000

——乙产品          196 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630 000

——乙产品            196 000

【教材例16-6】接【教材例16-1】长城公司2×15年10月5日发给长虹机器厂的1 000件甲产品,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后得知,该厂在另一笔交易中发生巨额损失,资金周转十分困难,经与购货方交涉,确定此项收入本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决定不确认收入。则长城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将已发出商品成本转入“发出商品”科目,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发出商品                 350 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350 000

(2)将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转入应收账款。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长虹机器厂          8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注:如果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作这笔分录,待实际发生时再作该笔分录。

假如12月20日长城公司得知长虹机器厂经营和财务状况已经好转,长虹机器厂也承诺付款,此时,长城公司确认该项收入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长虹机器厂          5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 000

贷:发出商品                 350 000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的因享受税收优惠而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核算。

【教材例16-7】长城公司2×15年10月末,根据本月一般商品销售业务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为94 4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为20 650元,教育费附加为8 850元。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3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4 4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0 650

——应交教育费附加         8 850

4.分期收款方式下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应收款(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差额)

每期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确定利息收入时: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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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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