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以下纳税人,其应纳的增值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有( )。
A.银行
B.保险公司
C.财务公司
D.信托投资公司
E.小规模纳税人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
【单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将营改增前购进的机器设备出租,预收租金5.15万元,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0.1
B.0.15
C.0.245
D.0.2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5.15/(1+3%)×3%=0.15(万元)。
【单选题】2019年8月某一般纳税人支付10300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收购一批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批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360
B.1300
C.1000
D.1339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0300÷(1+3%)×10%=1000(元)。
【单选题】一般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 )计算增值税。
A.5%
B.6%
C.9%
D.1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6%缴纳增值税。
【多选题】下列情形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存款利息
B.贷款利息
C.以机器设备对外投资
D.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E.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贷款利息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C,以机器设备对外投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多选题】下列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的有(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B.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E.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不属于视同销售;选项E,不属于视同销售。
【简答题】简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三类”资产与存货、劳务、服务等的进项税额在抵扣时有哪些差异?
『正确答案』
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三类”资产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也即非专用于上述项目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抵扣。
而存货、劳务、服务等不存在专用或非专用,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就不得抵扣。
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三类”资产发生改变用途或者非正常损失,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为依据计算;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而存货、劳务、服务等发生改变用途或者非正常损失,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全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为依据计算。
③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若原已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即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而存货、劳务、服务等不存在从不得抵扣改变用途到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简答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6月销项税为50万元,进项税为30万元,假如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12万元,其如何计缴增值税?假如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30万元,又该如何计缴增值税?
『正确答案』该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为20万元。
假如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12万元,则其可以全额抵减,实际纳税8万元。
假如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为30万元,则当期实际加计抵减额为20万元,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10万元,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局部)(情形一)
项目 |
栏次 |
本月数 |
销项税额 |
11 |
50万 |
进项税额 |
12 |
30万 |
|
|
|
应抵扣税额合计 |
17=12+13-14-15+16 |
30万 |
实际抵扣税额 |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
30万 |
应纳税额 |
19=11-18-加计抵减 |
8万=50-30-12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局部)(情形二)
项目 |
栏次 |
本月数 |
销项税额 |
11 |
50万 |
进项税额 |
12 |
30万 |
|
|
|
应抵扣税额合计 |
17=12+13-14-15+16 |
30万 |
实际抵扣税额 |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
30万 |
应纳税额 |
19=11-18-加计抵减 |
0=50-30-20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局部)(情形二)
序号 |
加计抵减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调减额 |
本期可抵减额 |
本期实际抵减额 |
期末余额 |
1 |
2 |
3 |
4=1+2-3 |
5 |
6=4-5 | ||
6 |
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 |
0 |
30万 |
0 |
30万 |
20万 |
10万 |
|
|
|
|
|
|
|
|
8 |
合计 |
0 |
30万 |
0 |
30万 |
20万 |
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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