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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保证人

来源:考试网  [2017年6月6日]  【

  提问:票据保证人有两个以上,各保证人之间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

  票据法第51条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履行了票据债务的保证人,有权向被保证人或共同保证中的其他保证人追偿。至于保证人之 间怎么承担责任,先看他们内部之间的约定(完全可以约定向另一个保证人全部追偿,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只有没有约定的时候,他们才是平均分担。值得注意的 是:一个保证人向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追偿的话,谈的是票据法上的追索;而一个保证人向另一个保证人追偿,此时说的是民法上的追偿,而不是追索。

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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