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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重要考点(一)

来源:考试网  [2017年2月15日]  【

  【知识点】合同法——债权与债务转让

  债权转让:

  1.条件

  ① 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劳务、赠与、委托等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② 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转让生效

  (让与人)(受让人)

  ③ 通知债务人的效力:

  通知——对债务人生效——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

  不通知——转让本身是有效的,但对债务人不生效力

  2.效力: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转让:

  1.条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

  2.效力: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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